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《安全生产法》,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观念,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,10月30日下午,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特邀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聘任专业技术专家、注册安全工程师芮祥为学院干部职工进行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专题培训。学院院长孔维军、党委副书记柴娜娜、副院长张秀芳、学院全体中层干部、系部安全员、实训室管理员及辅导员老师等76人参加了本次专题培训。
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,该法明确了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,管业务必须管安全,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,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,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以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,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,对进入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遵循,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。
在培训中,芮祥详细介绍了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修订的背景和主要过程,就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修订要点、重点变化、分别与宪法、刑法相结合,以及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结合工作经验和学院实际,阐明了学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深入贯彻了“以人为本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的安全生产理念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强调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新格局,并通过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再次敲响警钟以提高督促安全生产意识。
通过此次培训,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增强了学院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,提升了落实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自觉性。培训结束后,参训人员纷纷表示,会后将持续深入学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,逐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,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,为学院在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。
图文供稿:学院保卫处
初审:李磊
复审:吴春风
终审:南和明